Friday, February 01, 2013

Fight for your Principle


之前有工作要找導演拍一個關於公司TRAINEE的VIDEO。
因為BRIEFING說要找一些不要太商業化,有點像DOCUMENTARY,但又要是外國人的導演。

在拍“唔幫襯地產商的聖誕”的片時,看到Co-Lab拍了一條Shoe Artistry及一系列關於保育,農業,創作的片,知道不像我們只有$0 Budget,但應該也不太多,拍得也很可以吧,所以便把那個導演的HP發了給AGENCY的人。
他們真的找了他上來,AGENCY的同事告訴我,他一坐下,便跟他們說“我想你們找錯人了,我不是你們想要的導演”。之後他說他自己是Artist,只會選擇自己喜歡拍的題材才做。

我跟同事說,有原則(大前提不用等錢開飯)真是好。反正,有原則可以把自己標奇立異起來,在一街都叫自己是導演的世代,有network的話,揀job做可能才能殺出新血路。至少,拍的過程中和拍後,看到成果,不會說“請不要在Credit落我個名”(跟Wing Shya工作,很多次聽過他說這句)。

我常常叫我的朋友不要推job, 但自此事之後,我想我再不會勉強他了!